涪陵榨菜: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21-04-29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核意见如
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
部、证监会、审计署、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经营方式、资产结构以及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制订了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层
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不断地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循执行。2020年度,公司内部
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肖大波 关明辉 张婉华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