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 主持,监事会三名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 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公司监事:肖大波 关明辉 张婉华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