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21-05-1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
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蒋和体 史劲松 程贤权 张志宏 王冠群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