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7-3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重庆市涪陵榨
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三、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肖大波 关明辉 张婉华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