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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涪陵榨菜: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3-1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涪陵榨菜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宏                          联系电话:0755-8828624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贤文                        联系电话:0755-8828624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就上市公司的募
                                             集资金管理、内幕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外担保、财务资助、业绩预告及快报等方面进行
                                             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王爱萍、曹绍明、曹晓玲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将成为涪陵榨菜的股东,现就本次重组完成后
  的关联交易事宜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1)本人在作为涪陵榨菜的股东
  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
  少并规范与涪陵榨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
  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涪陵榨菜
  公司章程、惠通食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
                                                                  正常履行中   不适用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涪陵
  榨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利用涪陵榨菜的股东地
  位,损害涪陵榨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涪陵榨菜及
  其下属企业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或者资金支持。本人同意,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涪陵
  榨菜其他股东、涪陵榨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时间:2015 年 03 月 19 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1)本单位/本公司承
 诺,为避免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涪
 陵榨菜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本公司实际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涪陵榨菜及其下属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
 联营、兼并、合作、受托经营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涪陵榨菜及其
 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者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单位/本公司承诺,
 如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
                                                                  正常履行中   不适用
 业机会与涪陵榨菜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则本单位/本公
 司及本单位/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涪陵榨菜,并将该
 商业机会优先让予涪陵榨菜。(3)本单位/本公司将不利用对涪陵榨菜
 及其下属企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
 与涪陵榨菜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4)如本单位/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涪陵榨菜所有;如因此给涪陵榨菜
 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赔偿涪陵榨菜及
 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承诺时间:2015 年 04 月 29 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单位/
 本公司在作为涪陵榨菜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本公司
 及本单位/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
 并规范与涪陵榨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
 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本公
 司及本单位/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
 场化原则、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涪陵榨菜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     正常履行中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涪陵榨菜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单位/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涪陵榨菜的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涪陵榨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
 本单位/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涪陵榨菜及其下属企业向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
 /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支持。本
 单位/本公司同意,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涪陵榨菜其他股
 东、涪陵榨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
  切损失。
  (承诺时间:2015 年 04 月 29 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在我们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贵司期间,我们以及我们单独或共同控制
  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贵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
  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与贵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
  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从事榨菜产品、榨菜
                                                                    正常履行中   不适用
  酱油和其他佐餐开胃菜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收购、兼
  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从事榨菜产品、榨菜酱油和
  其他佐餐开胃菜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向与
  贵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
  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
(承诺时间:2010 年 10 月 31 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关于股份锁定方面的承
  诺: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份自涪陵榨菜非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予转让。                               已履行完毕   不适用
  (承诺时间:2021 年 04 月 30 日;承诺期限: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过程中不
  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本公司利益相关方向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及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
                                                                    已履行完毕   不适用
  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承诺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承诺期限:2020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7.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过程中不提供财务资助的
  承诺:本单位及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向本次发行认
  购对象及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      已履行完毕   不适用
  排的情形。
  (承诺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承诺期限:2020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8.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1、不会越权干预贵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贵公
  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       正常履行中   不适用
  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
  本公司/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9. 周斌全、赵平、李静、张建余、程源伟、王建新、王志勇、蒋和体、
  袁国胜、韦永生、贺云川、吴晓容、陈林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
                                                                    正常履行中   不适用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
  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承诺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2021 年 7 月 31 日,原保荐代表人詹辉因工
                                           作变动,不再担任涪陵榨菜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涪
                                           陵榨菜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西南证券委派
                                           刘志波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对涪陵榨
                                           菜的持续督导义务。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2021 年 10 月 30 日,原保荐代表人刘志波
                                           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涪陵榨菜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
                                           证涪陵榨菜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西南证券
                                           委派陈贤文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对涪
                                           陵榨菜的持续督导义务。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 本 页 无 正 文 ,为《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重 庆 市 涪 陵 榨 菜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 度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之 签 章 页 )




保荐代表人:

                     叶宏                                  陈贤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