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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汽模: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短线交易的公告2013-11-26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3-034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代表监事葛忠
先生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交易股票时,出现短线交易情形,根据有关规定,现
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葛忠先生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30,000 股,成交均价 11.5147
元/股,成交金额 345,440 元;同日,其本人买入公司股票 10,000 股,成交均价
11.49 元/股,成交金额 114,900 元,构成短线交易。交易完成后,葛忠先生仍持
有公司股份 790,7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公司无影
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47 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本次葛忠先生六个月内卖出又买入的 10,000 股公司股票的均价计算,
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11.5147-11.49)*10000=247 元,公司将收回该笔收益。葛
忠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
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葛忠先生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
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
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葛忠先生的短线交易行为予以了
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同时,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说明
相关规定,提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