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4-28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4-02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76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71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5,76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11,520,000 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5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5
月 8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5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4 年 5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5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17 胡津生
2 01*****499 常世平
3 01*****233 董书新
4 01*****030 赵文杰
5 01*****489 任伟
6 01*****898 尹宝茹
7 01*****988 张义生
8 00*****157 鲍建新
9 01*****045 王子玲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5 月 8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52,111,818 25.33% 52,111,818 104,223,636 25.33%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153,648,182 74.67% 153,648,182 307,296,364 74.67%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205,760,000 100% 205,760,000 411,520,000 1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11,520,000 股摊薄计算,2013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0 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 77 号
咨询联系人: 任伟、孟宪坤
咨询电话:022-24895297
传真号码:022-24895279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