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下列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适度进行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 张俊民、田昆如、谢利锦、郭卫锋 2014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