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2-1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下列意见:
一、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此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的变更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持公司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
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张俊民、田昆如、谢利锦、郭卫锋
201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