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下列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董书新先生由于个人身体健康原因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 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程序合法、合规;董书新先生辞去总经理职 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已及时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聘任常世平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董书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书新先生辞去总经理的职务,对其离 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 张俊民、田昆如、谢利锦、郭卫锋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