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6-04-13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6-032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 号文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4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 420 万张,共计募集资
金 42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9,500,000.00 元、债券发行登记费
42,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10,458,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6]12010005 号验证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00 万元(含发行费
用),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将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汽模志通车
身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由其投资建设“汽车用大型多工位级进模具开发制造及
应用产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汽车用大型多工位级进模具开发制造及
43,192 万元 41,000 万元
应用产业化
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资金需
求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现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审核,并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出具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12010006 号)。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
(元) 例(%)
汽车用大型多工位级进模具
431,920,000.00 132,151,990.00 30.60%
开发制造及应用产业化
合计 431,920,000.00 132,151,990.00 30.60%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2,151,99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
金额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32,151,99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 132,151,990.00 元
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2,151,99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行为真实、合规,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132,151,990.00 元进行置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6]12010006 号);
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