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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汽模: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6-11-12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6-083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汽模,股票代码:002510)及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汽模转债,债券代码:128011)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开市起
开始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6-069)。经公司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74),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 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 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
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82)。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超达装备”)100%股权。超达装备成立于 2005 年,是国内领先的汽车内外饰
模具供应商,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模具、汽车检具和内饰自动化工装设备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
       超达装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冯建军、冯峰父子,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的形式购买超达装备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拟交易对方就收购超达装备 100%股权签署合作备忘录,
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尚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
       4、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
顾问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前,超达装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审计工作已完成;评估工作基本完
成。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尽职调查正在进行,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正在完善
中。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外,
不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预计在 2016 年 11 月 11 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
书),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各方沟通、
交易结构确定及整体交易方案完善等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
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临时会议批准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将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继续停牌
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进展的公告。

    三、承诺和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申请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
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
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公司申
请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仍未能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