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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汽模: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登记过户的公告2017-11-25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7-100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登记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过户情况
    2017 年 9 月 15 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中的胡津生先生、常世平先生、董书新先生、任伟先生、尹
宝茹女士和张义生先生与宁波益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益到”)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胡津生先生、常世平先生、董书新先生、任伟
先生、尹宝茹女士和张义生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 48,519,310 股
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1%)转让给宁波益到(以下简称“本次权
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18 日、2017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胡津生先生、常世平先生、董书新先生、任伟先生、尹宝
茹女士和张义生先生总共持有 194,077,236 股,占天汽模总股本的 21.65%,为天
汽模一致行动人中的六人,与其他两位自然人(王子玲、鲍建新)构成的一致行动
人持有 220,536,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
益变动前,宁波益到不持有天汽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胡津生先生、常世平先生、董书新先生、任伟先生、尹宝茹
女士和张义生先生总共持有 145,557,926 股,占天汽模总股本的 16.24%,为天
汽模一致行动人中的六人,与其他两位自然人(王子玲、鲍建新)构成的一致行动
人持有 172,017,286 股,占天汽模总股本的 19.19%,八位自然人构成的一致行
动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益到持有天汽模 48,519,310
股,占天汽模总股本的 5.4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承诺情况
    胡津生先生、常世平先生、董书新先生、任伟先生、尹宝茹女士和张义生先
生与宁波益到共同出具了《股份转让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胡津生先生、常世平先生、董书新先生、任伟先生、尹宝茹女士和张义生先
生与宁波益到(以下并称申请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
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确认并承诺:
    1、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9 月 18、19 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
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
    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
    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
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
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
    8、申请人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
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9、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
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
关系之后的 6 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
减持相关规定。
    10、申请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11、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后,至本次股
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
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 30 日后方可
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申请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
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