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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汽模: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04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9-02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
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0,851,13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17                 胡津生
             2                 01*****637                 胡津生
             3                 01*****499                 常世平
             4                 01*****233                 董书新
             5                 01*****636                 董书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 77 号
    咨询联系人:任伟、孟宪坤
    咨询电话:022-24895297
    传真号码:022-2489527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