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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汽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5-22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0-061
债券代码:128090            债券简称:汽模转 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
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2020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世平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7人,代
表股份 221,447,0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065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36,800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0.004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172,890,89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8.78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8,556,1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767%。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927,6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899%;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8,519,31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927,6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899%;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8,519,31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927,6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899%;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8,519,31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任伟先生、高宪臣先生、王金葵女士为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9.01 选举任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72,890,909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股份数:11 股
    任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9.02 选举高宪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72,890,906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股份数:8 股
    高宪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9.03 选举王金葵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72,930,908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股份数:40,010 股
    王金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黄跃军先生、毕晓方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0.01 选举黄跃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72,890,908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股份数:10 股
    黄跃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0.02 选举毕晓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72,930,907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股份数:40,009 股
    毕晓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1、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选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杨靖伟先生、何旭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如下:
    11.01 选举杨靖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72,890,909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股份数:11 股
    杨靖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1.02 选举何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72,930,906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股份数:40,008 股
    何旭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95,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78.0753%;
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48,519,3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21.9101%。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228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71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邀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何晶晶、程祺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