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汽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11-17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1-069

债券代码:128090           债券简称:汽模转 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5日
和11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与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签署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权及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产投集团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合计161,779,192股股
份,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0%。转让完成后,产投集团将成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签署的仅是控制
权及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转让交易事
项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
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及股权转让意向
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公司于2021
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及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股权转让相关的国有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可能涉及市场热点Rivian,公司提示投资
者注意,Rivian是公司新能源汽车模具客户之一,其与特斯拉、奔驰、宝马、
通用、福特等其他客户并无本质不同。同时,公司与Rivian业务合作存在市场
开拓风险,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公司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5日和11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转让交易对手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美国电动汽车公司Rivian在美国上市,公司与Rivian合作情况如
下:
    Rivian是公司重要客户之一,公司2019年至2021年累计与Rivian签署汽车模
具订单约1,181.65万美元,该部分订单正在生产中,尚未实现销售。若未来公司
与Rivian的合作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Rivian是公司新能源汽车模具客户之一,其与特斯拉、奔驰、宝马、通用、
福特等公司其他客户并无本质不同。同时,公司与Rivian业务合作存在市场开拓
风险。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与产投集团签署了《天津汽
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及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产投集团拟受让公司控股股
东合计161,779,192股股份,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0%。转让完成后,
产投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次签署的仅是控制权及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转让交易事项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
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及股
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及股权转
让意向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相关的国有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