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13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模”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汽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2 号),公司公开发行 471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7,1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
的承销保荐费用 79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 46,31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开
立的账号为 77200078801600000780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20TJA40001 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大型高品质模具柔性生产线智能化
35,100.00 3,337.21
扩充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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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47,100.00 15,337.21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6,267.15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2.8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9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
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
超过2.8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
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
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公司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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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
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新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汽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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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军文 潘建忠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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