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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0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公司”)控股股
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格林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与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
陕核集团”)及陕西金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核投资”)
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共同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债务代偿协议>等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903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提出的表决权委托比例即相关方是否构成一致行
动人等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仔细核查,积极准备回函
工作。鉴于目前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苏化集团等股权转让相关方正在对
后续的股权转让工作和安排进行进一步的磋商。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密切关
注股权转让方的沟通情况,尽快完成此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预计在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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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月 17 日前完成回函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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