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 蓝丰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1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 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函询相关人员, 对深交所关注事项及时进行了认真研读、讨论分析和全面核实。现回复如下: 1.你公司披露的公告及相关报备文件显示,从 2018 年始,因公司环评于实 际批复不符等问题,徐州市及新沂市相关部门多次要求公司要求拆除 6 套光气生 产装置,公司在 2019 年拆除 3 套装置后,剩余 3 套装置未拆除。2021 年 4 月 30 日,新沂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达通知书对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底前 拆除完成剩余 3 套光气装置。公司对历次收到的政府拆除通知及拆除 3 套公司光 气生产装置的事项均未披露,请公司说明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二章及第 11.11.3 条、第 11.11.4 条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 公司光气停产的具体时间,光气生产装置是否按要求拆除,是否主观故意隐瞒日 常经营中重大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律师就上述事 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公司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经徐环项[2005]40 号环评批复产能 10000t/a, 并于 2009 年通过徐州市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后考虑对主设备备用之 需及为后续再发展提供保障,公司自行增加建设了三套光气合成器作为备用,使 公司光气合成器增加至六套,增加的光气合成器装置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备 案。 2018 年 6 月江苏省化工环保安全整治大检查,发现公司现场光气合成器装 置与环评实际批复不符。根据检查整改要求,公司拆除了自行建设的备用合成器, 此项整改已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了闭环。由于拆除的系三台备用光气合成器,对 1 生产无重大影响,加上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理解不透彻,存在该信 息未及时披露的情形,但不存在主观故意隐瞒重大信息的情形。 2019 年 7 月 29 日,徐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徐州化治办”)向新沂市政府印发《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化工企 业“一企一策”处置意见》(徐化治[2019]2 号),要求公司“2019 年底拆除光气 生产线,转型发展,否则关闭退出”;2020 年 3 月 23 日徐州化治办印发《徐州 市 2020 年五大行业整合整治工作方案》(徐污防攻坚指办[2020]8 号),要求公 司“2020 年 5 月底前完成另外 3 台光气生产线的设备拆除”。公司未能收到前述 主管部门抄送的文件,也未收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拆除相关设备的通知。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上旬才收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4 月 30 日签发的 告知函,并将徐州化治办和新沂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新沂化治办”)的通知作为附件转发,公司方知悉相关光气生产 线的设备限期拆除事项。因此公司当时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没有主观故 意隐瞒日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公司现存的三套光气生产装置是合规建设的,并经专家多次专项检查与评估 不存在重大隐患,装置本质安全。该套光气生产装置可继续用于生产经营而无须 拆除,并为此多次向当地政府进行了沟通和申诉要求保留。生产装置在提档升级 前能维持平稳过渡。 公司光气生产装置在 4 月 7 日库存液氯用完后停车,在光气生产装置未能正 常运行前,公司将通过向外采购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酯类中间体稳定相关 农药原药、制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成本会有所上升,但不会对公司经营构 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中甲基硫菌灵原粉及制剂、多菌灵原粉及制剂、丁硫 克百威原油及制剂、林草净原粉及制剂、硫酸、表面活性剂、邻硝基苯胺、邻苯 二胺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正常有序,不存在主要业务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等情形,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律师核查意见:经核查上述事实所涉文件及蓝丰生化提供的说明后,本所律 师认为,虽然蓝丰生化剩余 3 套光气生产装置取得了各项合法手续,且中国化工 信息中心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出具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光气装 置技术先进性和安全可靠性评估报告》,认为蓝丰生化的光气装置资质合规、技 术先进、安全可靠,但是公司农化业务中部分农药原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均以光 2 气为原料,在因新沂市公安局停止其液氯采购资质而导致光气停产后,蓝丰生化 应当及时测算光气停产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带来的影响程度,并对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及第 11.11.3 条、第 11.11.4 条相关规定判断是否 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蓝丰生化的光气停产对公司的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均产生一定影响,蓝丰生化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但是公司直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才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中披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光气合成装置停产的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蓝丰生化光气装置停产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生产经营业绩将 不构成重大影响,且蓝丰生化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正 常有序开展,未出现生产销售异常、资不抵债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 确定性的现象。 2.公告显示,因光气生产的主要原料液氯采购问题公司于 2021 年 4 月上旬 安排光气合成装置停车。液氯采购需要生产地公安部门审批,是否为新沂市公安 机关暂停公司液氯采购审批,请对此作出明确说明并披露。 回复:为迎接安排江苏省安全生产第三督导组、徐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 四督导组、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的重点行业企业隐患排查专项检查,为确保检查 顺利进行,新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函新沂市公安局暂停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的液氯采购审批。 公司采购部门在 3 月下旬去公安部门办理液氯采购许可证时被告知暂停办 理。光气生产装置因原料采购中断,4 月 7 日库存液氯用完后停车,停车期间, 公司提前实施了原计划的光气生产装置的检修。公司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正在积 极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暂未收到明确答复,无法判断恢复液氯采购的时间。 近年来,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及新沂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频繁,特别是 2020 年江苏省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力度空前。公司光气作为重点监控生产装置, 历次均为各级检查的重点。每次检查,都要经历专家检查、提出问题清单、制定 整改方案、落实整改闭环消除、专家验收等阶段。暂停原料采购、短暂停车也是 实施隐患整改常用措施之一。液氯采购暂停审批是监管部门更好落实安全整改的 常用措施。后续公司将对光气装置提档升级,光气装置重建技改后,将实现高质 3 量连续稳定生产;在光气装置重建技改项目实施完成前,公司将持续与相关监管 部门沟通,做好过渡期的生产安排,力争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3.公告显示,2020 年度光气相关产品占营业收入占比例为 12.25%,毛利占 比 9.64%,请公司详细列支核算过程。光气为公司制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 嗪酮、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主营产品重要中间体,且剧毒不易采购。公司 通过光气制备下游产品为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氯甲酸甲酯为公司主要产 品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的重要原材料,氯甲酸乙酯为公司制备环嗪酮的重要原料。 请公司结合光气作为公司重要化工中间体停产的情况,测算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 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并分别列示公司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多菌灵、甲 基硫菌灵、环嗪酮、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以光气制备产品的营业收入金额 及占比、毛利及净利润贡献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外采 及自采比例,环嗪酮制备过程中氯甲酸乙酯外采及自采比例。请会计师核查并说 明核查意见。 回复: (1)2020 年度光气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及毛利的核算过程 2020 年蓝丰生化利用光气生产的直接产品主要为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 等中间体,氯甲酸甲酯主要为制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的原料,氯甲酸乙酯主要 为制备环嗪酮的原料。 甲基硫菌灵、环嗪酮以母公司自制和对外采购的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进 行生产,通过母公司及子公司蓝丰进出口对外销售。多菌灵由子公司宁夏蓝丰精 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生产,由于氯甲酸甲酯属剧毒化学品, 办理采购许可手续繁杂、考虑长距离运输安全风险及成本,宁夏蓝丰主要从外部 采购氯甲酸甲酯进行生产,生产的多菌灵主要销售给母公司。甲基硫菌灵、环嗪 酮、多菌灵及其系列产品最终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在扣除直接外 购外销部分所涉的营业收入和成本后,根据当年度领用自制和对外采购的氯甲酸 甲酯、氯甲酸乙酯比例计算所涉系列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 2020 年光气产品明细表 产品名称 营收(元) 占总营收比重 毛利 占总毛利比重 氯甲酸甲酯 21,988,099.89 1.97% 2,371,520.26 2.05% 氯甲酸乙酯 11,864,325.19 1.07% 1,888,727.07 1.63% 4 环嗪酮原药 74,400,114.79 6.68% 4,469,255.23 3.86% 甲托原粉 28,218,300.67 2.53% 2,443,207.02 2.10% 合计 136,470,840.54 12.25% 11,172,709.58 9.64% (2)光气停产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影响的测算 光气作为重要化工中间体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为两方面: 1)因公司无法自行生产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中间体产品,该部分产 品在光气停产后的直接对外销售收入将减少; 2)公司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等系列产品生产所需的氯甲酸甲酯、 氯甲酸乙酯等只能从外部采购,产品生产成本上升进而增加营业成本。以上两方 面的影响最终会导致公司营业毛利和净利润有所减少。 经测算,如公司光气停产,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 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减少营业收入金额 增加营业成本金额 减少净利润金额 产品名称 半年度 全年 半年度 全年 半年度 全年 多菌灵及系列产品 — — 0.22 0.86 0.16 0.65 甲基硫菌灵及系列产品 — — 1.57 6.24 1.18 4.68 环嗪酮及系列产品 — — 174.70 698.81 131.03 524.11 氯甲酸甲酯 43.60 174.41 -38.99 -155.94 3.46 13.85 氯甲酸乙酯 181.17 724.69 -175.41 -701.65 4.32 17.28 环已酯等中间体 — — 0.22 0.86 0.16 0.65 合计 224.78 899.10 -37.69 -150.82 140.31 561.22 通过对前述数据分析,光气停产后,公司可以通过对外采购相关中间体以保 持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运行。其中:预计半年度减少公司营业收入 224.78 万元, 占半年度总营收比例 0.15%,全年度减少公司营业收入 899.10 万元,占全年预 计总营收比例 0.61%;预计半年度减少营业成本 37.69 万元,全年度减少营业成 本 150.82 万元;预计半年度减少公司净利润 140.31 万元,占半年预计净利润 18.15%,预计全年度减少公司净利润 561.22 万元,占全年预计净利润 36.3%。 注:光气停产对影响公司净利的计算假设条件如下:充分考虑了相关产品的 从业人员的工资和相关产品装置的折旧。拆除的电气仪表部分用于现有装置的提 档升级,光气炉用于宁夏蓝丰新建装置使用。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正常进行,各项经营业务有序开展。 (3)公司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氯甲酸甲酯、 氯甲酸乙酯等以光气制备产品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及对净利润的贡献率 5 1)2018 年-2020 年度营业收入明细构成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一、与光气制备相关产品合 51,475.86 38.36 63,530.73 42.23 54,780.72 36.98 计 其中:多菌灵及系列 17,266.71 12.87 17,443.48 11.59 15,465.31 10.44 甲基硫菌灵及系列 9,996.63 7.45 26,244.16 17.44 9,319.19 6.29 环嗪酮及系列 20,783.75 15.49 9,477.61 6.30 16,399.47 11.07 氯甲酸甲酯 1,841.22 1.37 5,443.09 3.62 5,624.09 3.80 氯甲酸乙酯 1,186.43 0.88 3,900.43 2.59 3,419.38 2.31 环已酯等中间体 401.12 0.30 1,021.96 0.68 4,553.28 3.07 二、与光气制备非相关的产 73,354.97 54.66 72,508.33 48.20 72,425.09 48.89 品合计 其中:乙酰甲胺磷系列 45,472.37 33.88 48,720.87 32.38 36,586.41 24.70 苯菌灵系列 1,669.97 1.24 2,324.88 1.55 8,015.60 5.41 丁硫克百威 15,879.69 11.83 3,332.87 2.22 2,530.53 1.71 其他农药类 5,267.03 3.92 3,970.25 2.64 10,836.89 7.32 硫酸 1,679.53 1.25 5,362.18 3.56 5,809.07 3.92 化工中间体类 3,386.38 2.52 8,797.27 5.85 8,646.60 5.84 三、医药类产品 7,143.03 5.32 12,693.06 8.44 16,563.55 11.18 四、其他业务收入 2,223.23 1.66 1,711.34 1.14 4,369.86 2.95 合计 134,197.09 100.00 150,443.47 100.00 148,139.21 100.0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光气制备产品占公司 营业收入分别为 36.98%、42.23%、38.36%。 其中,光气制备相关产品中,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自产光气产品制备 的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4.66%、29.31%、17.03%。详细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自产光气产品制备 22,852.58 17.03 44,093.08 29.31 36,535.63 24.66 其中:多菌灵及系列产品 2,440.93 1.82 9,916.62 6.59 3,692.05 2.49 甲基硫菌灵及系列产品 5,352.01 3.99 15,301.31 10.17 7,871.06 5.31 环嗪酮及系列产品 11,788.50 8.78 8,621.22 5.73 11,375.77 7.68 氯甲酸甲酯 1,841.22 1.37 5,443.09 3.62 5,624.09 3.80 氯甲酸乙酯 1,186.43 0.88 3,900.43 2.59 3,419.38 2.31 环已酯等中间体 243.48 0.18 910.41 0.61 4,553.28 3.0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自产光气产品制备的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不 大,因此光气停产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6 2)2018 年-2020 年度光气制备相关产品的毛利贡献率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名称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多菌灵及系列产品 46.79 0.25 994.05 2.97 393.73 1.09 甲基硫菌灵及系列产品 790.60 4.29 1,215.97 3.64 1,555.20 4.31 环嗪酮及系列产品 3,707.56 20.13 5,583.69 16.71 3,857.52 10.70 氯甲酸甲酯 471.58 2.56 2,662.45 7.97 2,100.40 5.83 氯甲酸乙酯 170.08 0.92 1,332.75 3.99 863.33 2.39 环已酯等中间体 56.16 0.30 270.76 0.81 1,289.62 3.58 合计 5,242.78 28.47 12,059.66 36.09 10,059.79 27.90 3)2018 年-2020 年度光气制备相关产品的净利润贡献率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名称 净利润 占比% 净利润 占比% 净利润 占比% 多菌灵及系列产品 -279.43 -18.85 -1,058.05 2.05 -694.08 0.79 甲基硫菌灵及系列产品 -96.65 -6.52 -656.01 1.27 -942.85 1.08 环嗪酮及系列产品 1,261.72 85.12 1,404.84 -2.72 -155.28 0.18 氯甲酸甲酯 116.45 7.86 1,006.88 -1.95 68.18 -0.08 氯甲酸乙酯 -25.31 -1.71 290.17 -0.56 -268.81 0.31 环已酯等中间体 10.75 0.73 37.49 -0.07 -252.95 0.29 合计 987.53 66.62 1,025.32 -1.98 -2,245.79 2.57 从上述近三年光气制备相关产品的毛利和净利润贡献率可以看出,光气制备 相关产品对公司毛利的贡献率稳定在 28%~36%之间,对净利润的贡献率中,2018 年、2019 年中贡献较小,2020 年由于公司净利润的基数较低,导致贡献率较大。 (4)过去三个会计年度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外部采购及自行生产比例 1)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外购及自产比例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产品名称 外购比例 自产比例 外购比例 自产比例 外购比例 自产比例 多菌灵 74.93% 25.07% 43.15% 56.85% 85.84% 14.16% 甲基硫菌灵 0.00% 100.00% 4.14% 95.86% 44.50% 55.50% 2)环嗪酮制备过程中氯甲酸乙酯外购及自产比例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产品名称 外购比例 自产比例 外购比例 自产比例 外购比例 自产比例 环嗪酮 20.23% 79.77% 40.89% 59.11% 40.94% 59.06% 7 从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多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自产比例较低,已 经降至 2020 年的 14.16%,绝大多数以外购为主;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 甲酯自产的比例已经降至 55.50%,环嗪酮所需的氯甲酸乙酯自产比例也从接近 80%降至 59.06%。 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蓝丰生化结合光气作为公司重要化工 中间体停产的情况,测算的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 响,以及所列示的公司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氯甲酸 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以光气制备产品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及净利润贡献 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外购及自产比例,环嗪酮制备过 程中氯甲酸乙酯外购及自产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2019 年、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分别为 15.04 亿元、13.42 亿元,2019 年、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22 亿元、 -0.48 亿元,请公司结合过去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说明拆除 3 套 光气制备装置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造成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回复: (1)2019—2020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34,197.09 150,443.47 净利润 1,482.36 -51,655.50 扣非后净利润 -4,757.46 -52,209.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30.57 25,507.98 所有者权益 115,991.01 113,535.57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0,443.47 万元,其中农化板块主营业务收入 135,938.97 万元;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4,197.09 万元,其中农化板块 主营业务收入 124,830.83 万元,较 2019 年度减少 11,108.14 万元,同比下降 8.17%。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①上半年特别是第一季度受疫情的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与运输受限,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滑; ②第四季度因以供能为主的硫酸装置设备停车维修的频次增加而影响了公司生 产稳定运行。目前关键设备己更新,装置处于良好的稳定运行状态。③根据产业 8 发展要求,宁夏蓝丰对邻苯二胺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由于没有积累充分的工 程化放大应用数据,影响装置的综合效能发挥。 2019 年—2020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2,209.45 万元、-4,757.46 万元, 主要波动原因:2019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公司 2019 年—2020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受销售价格和数量的影响发 生波动,但波动幅度处于合理的区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均为正数,正常的经营活动可以持续。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仍然保持正常开展,其中,1-4 月份的营业收 入情况如下: 2021 年 1-4 月营业收入及占比 单位:万元 类型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收占比 多菌灵及系列产品 4,644.77 10.07% 甲基硫菌灵及系列产品 4,302.21 9.33% 光气相 环嗪酮及系列产品 5,332.56 11.57% 关产品 氯甲酸甲酯 912.77 1.98% 氯甲酸乙酯 993.43 2.15% 小计 16,185.74 35.10% 苯菌灵、异菌脲及系列产品 980.39 2.13% 丁硫克百威 8,945.89 19.40% 乙酰甲胺磷剂型 770.01 1.67% 邻苯二胺及邻硝基苯胺 2,918.09 6.33% 其他农药产品 1,127.30 2.44% 非光气 硫酸 1,464.27 3.18% 相关产 乙酰甲胺磷原药 13,439.38 29.15% 品 其他业务收入 275.54 0.60% 小计 29920.87 64.90% 合计 46,106.63 100.00% 光气停产后,2021 年 5 月份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收占比 多菌灵及系列产品 1,021.66 7.04% 甲基硫菌灵及系列产品 1,079.36 7.43% 环嗪酮及系列产品 1,619.73 11.15% 苯菌灵、异菌脲及系列产品 181.62 1.25% 丁硫克百威 3,559.05 24.51% 乙酰甲胺磷剂型 254.07 1.75% 邻苯二胺及邻硝基苯胺 745.44 5.13% 其他农药产品 329.80 2.27% 硫酸 912.36 6.28% 乙酰甲胺磷原药 4,512.15 31.07% 9 其他业务收入 306.95 2.11% 总计 14,522.19 100.00% 上述表中表明,1-4 月平均每月的营业收入 1.1 亿元左右,4 月中旬公司光 气生产装置停车后,公司甲基硫菌灵及多菌灵原药生产所需原料氯甲酸甲酯、环 嗪酮生产所需的原料氯甲酸乙酯重点从战略合作单位采购,保持生产稳定运行, 其它产品的生产均正常运行,5 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 1.4 亿元。 目前公司安全环保技术与设施提优工作基本完成,通过引进新的战略投资 者,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有效投入,在不断引入新工艺、新装备与新产品的基础上, 进一步优化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拓展国内外市场。同时将按照最新规范要求设 计及建设光气合成及光气化精细化工品生产装置。 尽管光气装置停产将给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但尚不构成 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正常稳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 5.请公司结合光气停产、相关装置要求拆除、原材料液氯采购受限的情况核 实说明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一款所述对公司 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律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公司农化业务中甲基硫菌灵及多菌灵原药生产所需原料氯甲酸甲酯、 环嗪酮生产所需的原料氯甲酸乙酯重点从战略合作单位采购,适当增加长期合作 单位等供货商氯甲酸甲酯的采购,保持生产稳定运行。以上与光气装置有关的生 产配套原料,考虑到运输成本与安全因素致使部分相关原药生产成本会有小幅上 升。公司的经营利润将因部分原料采购成本小幅增加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不 会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主营业务甲基硫菌 灵原粉及制剂、多菌灵原粉及制剂、丁硫克百威原油及制剂、环嗪酮原粉及制剂、 硫酸、表面活性剂、邻硝基苯胺、邻苯二胺等产品生产销售活动正常。未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同时,公司正加快推进光气合成项目的提档升级改造,积极实施光气下游新 材料产品转型升级。 律师核查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光气作为蓝丰生化产品的重要化工中间体, 光气停产、光气合成装置被要求拆除、原材料液氯采购受限将对蓝丰生化的生产 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未构成严重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 第 13.3 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 不能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