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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6-23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资金较为紧张,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控股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锦穗国际”)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首
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 4.5%,
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锦穗国际为公司控
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1 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
和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WQRD6G
    3、法定代表人:刘智

                                      1
    4、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大道 266 号创业
孵化中心 A 楼 5 层 A20-137 室
    5、成立日期:2021-03-15
    6、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9、主要财务数据:锦穗国际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截止到 5 月底,公
司总资产为 17,494.02 万元,净资产为 6,499.94 万元。
    10、关联关系:锦穗国际直接持有公司 10%的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以及一
致行动关系持有公司 19.85%的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 29.85%的表决权,是公司
的控股股东,锦穗国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履约能力:锦穗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出借人: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借款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借款用途:日常经营活动需求。
    4、借款期限:自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一年。
    5、借款利率:年化 4.5%,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
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适当下浮,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业务发
展的支持。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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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融资效率,解决公司经营发展面临的不利局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锦穗国际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本
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锦穗国际累计已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的总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根据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向控股
股东锦穗国际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融
资效率和满足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将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
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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