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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9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刘智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 托的代理人)共 22 名, 代表股份数为

                                        1
170,768,55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133%。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数为 169,903,05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5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数为 865,5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5%。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75,5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为 10,0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为 865,5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5%。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515,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1%;
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2027%;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79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515,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1%;
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2027%;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79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 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514,6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73%;


                                    3
反对 7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1456%;反对 74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85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4 本次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515,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1%;
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2027%;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79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5 限售期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4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6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7 上市地点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8 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5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9 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515,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1%;
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6
份总数的 15.2027%;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79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515,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1%;
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2027%;反对 742,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79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8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8,702,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1%;
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21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6748%;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21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6748%;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9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21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6748%;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5620%;反对 5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43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34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7509%;反对 42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5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4106%;反对 42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8.58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3.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34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7509%;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3%;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5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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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总数的 51.4106%;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2222%;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72%。
    13.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156,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6414%;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3%;弃权
25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0514%;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2222%;弃权 25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264%。
    13.03《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34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7509%;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3%;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5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4106%;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2222%;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72%。
    13.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34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7509%;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3%;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5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4106%;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2222%;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50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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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72%。
    13.05《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343,153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7509%;反对 42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 45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4106%;反对 42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8.58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有明、薛莲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
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
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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