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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08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9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
穗国际”)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借款额度增加
至 25,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
利率为年化 4.5%,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锦穗国际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信


                                    1
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 236,900,437.16 元,总负债 78,940,010.00 元,
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39,572.84 元。(以上财务数据为 2021 年 1-9 月且未
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锦穗国际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锦穗国际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本次关联交
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至 25,0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年化 4.5%。借款用途为满足公司经
营发展需求,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系公司根据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而定,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锦穗国际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3,95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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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构成关联交
易,该笔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
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须
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正常有序运转,
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商业
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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