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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10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 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刘智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告了《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告了《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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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23 名,代表股份数为
178,951,976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196%。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132,650,316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0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数为 79,424,955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544%。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司股东苏州
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已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三项事项均投了反对
票;根据格林投资与海南锦穂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穂国际”)签署
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格林投资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3,123,295 股的表决权
不可撤销的委托给锦穂国际行使。
    2021 年 12 月 24 日,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格林投资向锦穗国际发送了
《独立行使表决权的通知函》《合同解除通知函》,格林投资单方解除前述《表决
权委托协议》,收回表决权,并将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行使表决权。锦穂国际
明确表示不同意格林投资单方解除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要求格林投资继续
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认为前述《表决权委托协议》是否解除存在争议,
在前述《表决权委托协议》未经司法确认前,协议各方应当继续履行《表决权委
托协议》,由锦穂国际受托行使格林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综上,
格林投资的表决结果最终应当以锦穂国际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所做出的表决
结果为准。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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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77,52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1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为 10,0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为 11,967,52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90%。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4,334,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555%;反对 34,617,4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4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694,2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347%;反对 283,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7,211,244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99.7034%;反对 2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694,2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0736%;反对 229,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
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应回避表决,江苏苏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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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有限公司及杨振华的网络投票无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增资暨资
产收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2,399,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2.8097%;反对 66,552,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0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665,9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985%;反对 31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有明、许潇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
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
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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