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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坚)2022-04-1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袁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在 2021 年度谨慎、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了相关会
议文件和议案,并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
务。公司在 2021 年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和四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职后召开的董事会
八次、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21 年任职   现场列
          21 年任职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期间召开    席股东
 姓名     期间召开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自参加董   股东大会    大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数

 袁坚         8           2          6            0      0          否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2021
年,本人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1 年 6 月 15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22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向控股股
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1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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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2021 年 10 月 21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向全资子公司资产划转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10 月 28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和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
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
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12 月 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
见,关于调整出售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一)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开 1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
年度报告、会计政策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第六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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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按计划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
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2021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
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三)2021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开 1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及高管聘任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并开展了现场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
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
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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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袁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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