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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11-02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益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华益投资因资金需求计划自前述减持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7,4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暨
  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华益投资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73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亦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华益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自 2022 年 6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华益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3,73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同时,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自预批露股份减持计划以来的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新沂市华益投资   集中竞价
                            2022.6.20-2022.10.31    5.2360      7,470,000    2.00%
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
       股东华益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获
  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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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益投资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最近一次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累计股份
变动比例为-4.15%。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新沂市钟吾路 48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

股票简称              蓝丰生化              股票代码                        002513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373.0700                               1%

        合    计                        373.0700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769.8320          7.41%       2,396.7620              6.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69.8320          7.41%       2,396.7620              6.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2
                                             是  否□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计划
                     号:2022-045)及 2022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4)。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                       是□   否□
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关于华益投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相关说明
    1、华益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3
形。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益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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