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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7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 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刘智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24 名,代表股份数为

                                     1
171,888,075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67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4,411,03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2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数为 67,477,04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451%。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6,509,42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9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为 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为 26,509,42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93%。
    5、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均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0,282,5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7%;
反对 9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414,9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435%;反对 9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5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2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1,793,5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0%;
反对 9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414,9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435%;反对 9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5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0,365,4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
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497,8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4.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71,876,4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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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497,8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0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71,876,4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497,8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有明、许潇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
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
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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