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时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上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对公司 2020 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有关信息的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
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财会〔2017〕22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