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五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
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无逾期担
保事项。上述担保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
四、关于对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
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
政策。
(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凤高
2020年8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兵
2020年8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匡鹤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