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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购销货物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的企业租赁公寓及办公楼,根据上述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2020 年发生
  交易                                    2020 年          2020 年实际发生额
                     关联方                                                    额占同类交
  项目                                    预计金额             (万元)
                                                                               易比例

购销货物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不超过 2,000 万元            1,178.04         3.81%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
购销货物                                 不超过 100 万元               67.10         0.59%
           公司

购销货物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0 万元              126.94         0.41%

租赁房屋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 300 万元              161.59            -
绿地养护

资产租赁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不超过 800 万元              688.07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2020 年度执行中,没有超出预计发生总额。其中江苏旷吉汽车附
件有限公司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是因其部分底布产品不适合公司产品需求,
公司采用其他产品进行替代而使采购金额减少;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发生额与
预计金额差异较大是因其部分产品相对其他供应商价格偏高而公司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
而使其供货减少。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了
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协
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
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 342 省道新康段 5 号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
介良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
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0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5,110.97           123.66        9,748.55      2,446.49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4,001.07           158.05        6,547.63      2,042.95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175.75           -27.94          359.58        310.93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125,130            2,743          93,750        48,976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750              367          32,738        12,426
                                                        2021年1-2月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891.84            20.48        9,642.63      2,470.21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1,085.32            33.84        6,568.44      2,076.79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19.86           -10.16         334.97         300.77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0,683              442         90,006         49,418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4,68               54         32,758         12,480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朗月行
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底布、海绵及座套辅料,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及座椅面套必需的生产
辅料。
    子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
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办公楼租赁是为解
决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所。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
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上述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
见。本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并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1)公司及下属公司采购辅料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的职工公寓及办公楼是为安置公司及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
居住等问题,解决在上海的办公场所,有利于减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
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交易项目的定价
政策体现公平、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
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
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
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