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
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1、子、孙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2021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20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占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
购销货物 1,178.04 3.81% 不超过 1,800 万元
公司
2、子、孙公司与关联方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20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占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
购销货物 67.10 0.59% 不超过 300 万元
有限公司
3、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2021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20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占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采购货物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126.94 0.41% 不超过 300 万元
4、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20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占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租赁房
屋、绿地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161.59 - 不超过 200 万元
养护
5、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预计关联交易:
交易 2020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占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同类交易比例(%) 发生金额
租赁办公楼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88.07 - 不超过 800 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
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
介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 342 省道新康段 5 号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
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0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5,110.97 123.66 9,748.55 2,446.49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4,001.07 158.05 6,547.63 2,042.95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175.75 -27.94 359.58 310.93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125,130 2,743 93,750 48,976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750 367 32,738 12,426
2021年1-2月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891.84 20.48 9,642.63 2,470.21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1,085.32 33.84 6,568.44 2,076.79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19.86 -10.16 334.97 300.77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0,683 442 90,006 49,418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4,68 54 32,758 12,480
上述关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底布、海绵及座套辅料,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及座椅面
套必需的生产辅料;子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是为安排公
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及解决饰件业务发展需要的生产场所等问题;公司
及子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办公楼租赁是为解决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
所。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辅料采购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
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公司及下属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屋及办公楼是为安置公司及子、孙公司员工的
生活、居住等问题,解决饰件板块的新业务生产车间以及在上海的办公场所,有利于
减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要的,将有利于降低供应采购风险、有利于
对质量及成本控制,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
存在利益输送。上述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公司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对公司独立性没有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在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交易内容和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
情况,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
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