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2021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截至
2021年6月末,除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无逾期担
保事项。上述担保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对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凤高
2021年8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兵
2021年8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匡鹤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