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与关联人
之间的购销货物及租赁房屋等事项,关联人包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及与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相关亲属的企业,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3740 万
元,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494.61 万元。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
回避了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
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经
营需求情况,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类别 易内容 价原则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自愿、互惠互
江 苏 旷 吉汽 车 附 底布、纱
利、公允公平 1,800 348.42 1,503.38
件有限公司 线
公正的原则
自愿、互惠互
向 关 联 人 江 苏 良 骅车 用 饰 加工费 利、公允公平 40 37.56 5.95
采购商品、 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正的原则
接受劳务 毛毡、无 自愿、互惠互
常 州 朗 月行 贸 易
纺布、辅 利、公允公平 200 41.80 143.64
有限公司
料 公正的原则
小计 2,040 427.78 1,652.97
自愿、互惠互
江 苏 旷 吉汽 车 附
网格布 利、公允公平 10 0.23 0.65
件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 公正的原则
出售商品、 江 苏 良 骅车 用 饰 自愿、互惠互
提供劳务 加工费 利、公允公平 0 0 0.12
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正的原则
小计 10 0.23 0.77
自愿、互惠互
江 苏 旷 达塑 业 科
房屋 利、公允公平 1,000 0 119.02
技有限公司
公正的原则
自愿、互惠互
江 苏 旷 达塑 业 科
向 关 联 人 技有限公司 绿化 利、公允公平 40 0 33.77
租赁资产 公正的原则
自愿、互惠互
旷 达 控 股集 团 有
房屋 利、公允公平 700 172.02 688.07
限公司
公正的原则
小计 1,740 172.02 840.86
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因扩大生态合成革
业务,且之前租赁的外部厂房期限即将到期,将在 2022 年起租赁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
限公司新建的厂房、办公楼及其他建筑物,合计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因此预计发生
关联交易金额较上年增加较大。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
关联人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及索引
(%) (%)
江苏旷吉汽车 底布、纱
1,503.38 1,800 3.81% -16.48%
附件有限公司 线
江苏良骅车用
向 关 联 饰件科技有限 加工费 5.95 300 0.05% -98.02%
人采购
公司
商品、接
毛毡、无
受劳务 常州朗月行贸
纺布、辅 143.64 300 0.36% -52.12%
易有限公司 《关于预
料
计公司及
小计 1,652.97 2,400 -31.13% 子、孙公司
江苏旷吉汽车 额度已与 2021 年度
网格布 0.65 0.00%
向 关 联 附件有限公司 采购商 日常关联
人 出 售 江苏良骅车用 品、接受 交易事项
不适用
商品、提 饰件科技有限 加工费 0.12 劳务合并 0.00% 的公告》
供劳务 公司 预计 (公告编
小计 0.77 - 号 :
江苏旷达塑业 2021-014)
房屋 119.02 -
科技有限公司
200 -23.61%
向 关 联 江苏旷达塑业 绿化 33.77 -
人 租 赁 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 旷达控股集团
房屋 688.07 800 - -13.99%
有限公司
小计 840.86 1,000 -15.91%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 2021 年度执行中,没有超出预计发生总额。其中江苏良骅车
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因其自身原因无法供货导致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因公司座套业
务收缩调整及竞价等原因,对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调整供货份额,因此交易金额
相对较少。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
介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 342 省道新康段 5 号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
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1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5,552 106 9,371 2,694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4,882.8 244.93 6,267.22 2,369.07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2,461.85 133.14 1,825.85 926.81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135,909 2,853 94,728 51,829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1,873 253 31,379 12,679
2022年1-2月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933.8 30 9,517 2,809
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495.2 -15.2 6,260.39 23,53.89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344.42 29.67 1768.64 956.37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19,028 351 96,037 52,180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899 40 31,411 12,719
经核查,上述关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及座套辅料,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及座椅面套必需
的生产辅料;子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厂房租赁是为安排公
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及解决饰件业务发展需要的生产场所等问题;公司
及下属公司租赁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办公楼是为解决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所。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辅料采购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
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公司及下属公司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公寓及办公楼是为安置公司及子、孙公司
员工的生活、居住等问题,解决饰件板块的新业务生产车间以及在上海的办公场所,
有利于减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要的,将有利于降低供应采购风险、有利于
对质量及成本控制,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
存在利益输送。上述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公司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对公司独立性没有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在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交易内容和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
情况,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
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