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 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2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8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 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 吴建明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名,代表股份 434,878,046 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34,878,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163%。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434,875,046 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34,875,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0.016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3000 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名,代表股 份 29,391,528 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9,391,5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045%。 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或股东 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最终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4,875,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3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 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88,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98%;反对 3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0 股。 (六)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吴建明先生、张红先生、林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建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388,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98%。 (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红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388,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98%。 (3)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388,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98%。 (七)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张拥军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拥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388,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98%。 (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388,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98%。 (八)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顾革新先生、李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春亚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顾革新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4,875,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2)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李春燕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34,875,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浩、单震宇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