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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交易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
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
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吴建明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名,代表股份 435,680,159
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35,680,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77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395,101,445 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5,101,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075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40,578,714 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0,578,71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4%。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 名,代表股
份 57,093,404 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7,093,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685%。
    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
人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骏鹏通信和骏鹏智能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5,676,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4,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
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9,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30%;反对4,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0股。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浩、胡政生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