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发数码:关于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2012-07-18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数码              编号:2012-033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1 年度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
                    并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买方信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申请买方融资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
按揭贷款方式销售产品,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客户以所购产品为
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在买方信贷授信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保证金担保总
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买方信贷授信
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
     2011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9,000 万元,该额度已包含了此次 3000 万元买方信贷授信
担保额度。
    2012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就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保荐核查意见。按照《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码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王本善
    注册资本:14,400 万元
    经营范围:数控机床、机械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
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在公司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内,公司客户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称“借款人”)
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按揭贷款,借款期间在二到三年之间;公司和客户共同为借
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以所购设备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公司逐步开发并销售中大型、重型数控机床,这类设备价值高、售价高。通
过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大型设备的市场开拓和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
行能力,但也存在资金担保的风险。因此,公司在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中,要
求客户需支付所购设备的 30%及以上的设备款项,仅设备款余额由借款人申请银
行融资;借款人以其个人资产向贷款银行承担连带责任;客户和公司共同为借款
人提供担保,同时客户以所购设备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了
如下意见:
    同意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并授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
本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
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本公司承担。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及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
了如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正
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了
如下意见:
    该项担保业务的开展,将为公司优质客户提供资金,以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
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的相关规定。
    同意 201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保荐机构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
了如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
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日发数码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六、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到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因申请买方融资授信产生的累计对外担保余
额合计为 1,507.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75,501.11 万元的 2.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