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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01-08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经核查,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结合
当前发展趋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
要,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
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超募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制度。
    3.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550 万元与两名自然人共同现金出资设立子公司浙江日发
航空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无正文)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
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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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成廷                          王仲辉                            潘自强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