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五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04-1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五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 2013 年度相关议案的资料,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和交流,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中下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关于《2013 年度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的判断能力,我们对此发
表如下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和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询问了公司业务部门和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其他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买
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通过对公司的对外担保的监督,一致认
为:该项担保业务的开展,将为公司优质客户提供资金,以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
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的相关规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
保,没有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能够起到
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关于 2014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
的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议案
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及
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同意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
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成廷
                                                                  王仲辉
                                                                  潘自强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