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4-07-08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4-03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4 年 3 月 8 日因
筹划重大事项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于 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与 MCM 公司签订收购协议等议案。公司拟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来完成对意大利 Machining Centers Manufacturing
S.p.A 公司的股权收购;公司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先行支付对价,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目前,为了加快收购的实
施进度,公司拟不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而是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形式、直接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来完成此次股权收购。根据公司此次收购交易形式的调整,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520)自 2014 年 7 月 7 日开市时起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4 年 8 月 6 日前披
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果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
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
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开市时起复牌,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
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如公司
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果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