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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2015-04-22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7            7            1           6           0            0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情况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3              3               3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4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
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个人的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所有议案经过慎重思考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就公
司 2014 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4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 2014 年
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对外
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4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及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购买股权
以及涉及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及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买
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非公开发行股票改为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提名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7、201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与重庆万丰签
订合同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1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议公司对一些
可能对公司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
准确和完整。
    201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
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个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本人除了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份大会外,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调研,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 201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安排,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度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本年度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了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四、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劵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文
件,尤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不断提升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意识,持续提高个人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Panzq1965@163.com
       新的一年里,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的学习,继续本着勤
勉、诚信的原则,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经营层的沟通,切实维护好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潘自强
                                                           20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