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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15-05-15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5-02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刊登于2015年5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
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6,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4,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0         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292                   吴捷

             3     01*****864                  王本善

             4     01*****614                  郑和军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变动前      比例     本次转增        变动后       比例
                       股份数量    (%)      股本        股份数量       (%)
一、限售流通股         7,602,975   3.52    3,801,488     11,404,463      3.52

   04 高管锁定股       7,602,975   3.52    3,801,488     11,404,463      3.52

二、无限售流通股    208,397,025    96.48   104,198,512   312,595,537     96.48

三、总股本          216,000,000    100%    108,000,000   324,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24,0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1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码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李燕、陈甜甜
        咨询电话:0575—86337958
        传真电话:0575—8633788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