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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12-24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因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鉴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也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仝允桓
                                                                      王仲辉
                                                                      潘自强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