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6-00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本次变更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9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560万 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92,646股, 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1.38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745,392.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254,598.7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392,6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 人民币926,861,952.7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2 月8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5]49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三方监管协议内容, 发行所募集资金对应投资计划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募投金额(元) 立项备案情况 备注 号 (元) 航空零部件加工建 新经技备案 拟变更项 1 518,580,000.00 518,580,000.00 设项目 [2015]8 号 目 浙发改外资函 拟变更项 2 增资 MCM 公司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015]261 号 目 日发精机研究院建 3 157,750,000.00 157,750,000.00 设项目 日发精机欧洲研究 新发改审 4 50,130,000.00 50,130,000.00 中心建设项目 [2015]96 号 976,460,000.0 976,460,000.00 合计 0 [注] [注]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因此,公司调整 日发精机研究院建设项目募投金额,相关差额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原因和变更情况说明 1、 变更“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变更原因 “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是母公司,预计总投资51,858万元, 建设期为1年。原实施地点为购置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 发纺机”)所拥有的54,38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34,295.94平方米的厂房,购 置资产的价格为9357.85万元,用以新增立式加工中心、五轴卧式加工中心、五 轴翻版铣、五轴小龙门、三轴龙门铣、桥式龙门等各类生产和检测设备90台(套), 形成年加工蜂窝及其他复合材料900件、钛合金材料400件、高温合金材料120件、 铝合金材料1620件的生产规模。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达45,000.0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为20,491.7万元,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2.1%,静态投资回 收期(含建设期1年、税后)为4.4年,投资利润率为35.7%。 截至2016年1月27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4,186,379.00元用于设备采 购,未使用募集资金504,455,784.58元(包括利息)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 号 金 额(元)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383170000523 385,864,914.75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 19525201040108409 118,590,869.83 合计 504,455,784.58 现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新昌县梅诸工业园后山根2015年-4 号地块。变更原因如下: 基于对中国经济和数控机床行业的分析和判断,公司布局航空航天细分市 场,并逐步将该细分市场做强做大,未来在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将形成飞机数字化 装配系统、航空航天零部件加工业务和碳纤维等复合材料加工制作等三大业务板 块。为了保证航空产业业务的聚焦及后续的长远发展,经公司与本地政府积极协 调,本地政府将辖区内梅诸工业园的优势地块推荐给公司,上述土地面积约 139.84亩(具体以实际招拍挂面积为准)。上述土地用于公司航空产业建设用地, 将在满足公司“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为未来公司航空产业规 模的扩大预留发展空间。 因此,基于公司航空产业的发展规划,经公司与日发纺机协商,双方拟签署 《关于<资产购买协议>之解除协议》,拟解除《资产购买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 责任。“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后,预计土地出让金为10,488 万元、基建投入为5,889万元,其他投资项目、额度和周期以及项目经济效益均 维持不变。公司将加快新实施地点的转让和基础建设周期,尽快将募投项目建成 达产。 2、变更“增资MCM公司”的实施内容及变更原因 募投项目“增资 MCM 公司”的原实施方案为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折合欧元后按照 MCM 公司现有每股面值 516 欧元向 MCM 公司增资, 主要用以偿还其银行贷款和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 MCM 的需求分 期向乙方缴付增资款。 考虑到 MCM 公司五名外方股东仍然为 MCM 的技术顾问,在公司技术、运营、 团队管理等方面提供各项支持。为保持外方股东在 MCM 管理层的稳定,并确保其 在 MCM 公司仍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使得 MCM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现公司决定对 MCM 公司实施首笔 500 万欧元的增资,其中 70.3824 万欧元计入注册资本,按照 每股面值 516 欧元计算,公司增加股份数 1364 股,429.6176 万欧元计入资本公 积;此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 MCM 公司 84%股权,原五名外方股东持股比例将至 16%。 为避免外方股东不同步增资可能带来的日发精机在MCM公司的权益损失,公 司作为MCM公司控股股东,将确保在本次增资完成后至外方股东所持MCM公司股权 全部转让给日发精机前,MCM公司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股利分配。同时,根据公 司收购MCM公司时与五名外方股东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和补充协议,双方对外方 股东持有的MCM剩余1,091股股权的转让及转让价格均已进行了锁定。据此,公司 对本次增资MCM公司的实施内容进行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 内容,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对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较小,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布局 和发展规划,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3、由于“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 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备案或变更手续。公司将积极争 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变更的政府审批手续。 四、变更募投项目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内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内容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 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变更“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实施地点、变更“增资MCM公司”的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内容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