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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6-013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的通知,
其自2015年8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0万
股。至此,增持人日发集团已完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人:日发集团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日发集团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部分股
份,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3)。
       三、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基于对国家经济、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日发集团拟通
过增持公司股份分享持续增长的收益。日发集团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起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将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同时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
内)。
       四、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运行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5年8月27日,日发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50万股,增持均价为17.64元/股。
    2015年9月1日至2日,日发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
股份20万股,增持均价为16.24元/股;
    上述增持后,截至2016年2月26日,日发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0万股。
    六、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截至2015年8月26日),日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696,6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9%。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为日发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于2015年12月通过参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直接持有4,539,2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吴捷先生及吴
良定先生家族合计持有日发集团52.03%的股份,是日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
吴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89%的股份。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五都
投资有限公司、吴捷先生及吴良定先生家族为日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据此,本次增持前,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12月18日前,“日
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指日发集团、日发集团控股股东吴捷先生及吴良定先生
家族;因日发集团全资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因此于2015年12月18
日起,“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指日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五都投资有限公
司、日发集团控股股东吴捷先生及吴良定先生家族,以下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3,856,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8%。本次增持后,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095,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0%。
    七、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即2016年2
月26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日发集团依法具有实施本次股
份增持的主体资格;日发集团本次股份增持符合《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日发集团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
要约收购的申请;日发集团已就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日发集团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