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签署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2016-07-2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签署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签署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我们
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
交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签署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先
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




    仝允桓                    汤立民                      潘自强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