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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6-08-2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
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公司在买方信贷授信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
即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
方信贷业务保证金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整。报告期内对外担保
实际发生额合计 255.5 万元,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069.59 万元。
    2、经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为高嘉国际提供 750 万欧元的融资贷款。该笔担保的担保类型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期为一年。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除上述担
保外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4、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
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仝允桓                 汤立民                            潘自强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