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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3-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发精机”)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

日发精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45,392,64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3元,共计募集资金

999,999,991.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74,999,991.38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45,392.6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254,598.73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5〕4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5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950.79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5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59.64

万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9,749.6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子公司出资款1,110.01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1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34.61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810.43万元

 (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1,168.2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用于投资子公司出资款4,642.1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1,245.16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3,660.19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383170000523       3,012,860.70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              19525201040108409      10,205,788.78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33050165663500000020       6,752,588.58
中国工商银行新昌支行            1211028029201431159          63,802.10
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              20010154740007589      66,566,862.68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CD003161021156769085      30,000,000.00        定期存单账户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CD003161021158222312      30,000,000.00        定期存单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33001656635049000445      10,000,000.00        定期存单账户
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              20010167010000848      90,000,000.00        定期存单账户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理财产品                                18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理财产品                            16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新昌支行理财产品                             4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理财产品                            110,000,000.00
           合   计                                      736,601,902.84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2
户。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人民币 9,000 万元

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闲置状态,暂时不会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本次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按照现行银行贷款利率 4.35%计算,按照最长补充十二个月计算,公司预

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91.5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

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

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

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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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

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展情况,同时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对公

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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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曲洪东               胡连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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