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4-0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日发精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连生 联系电话:18611644762
保荐代表人姓名:曲洪东 联系电话:139174152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保荐代表人对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2016 年度第一、二、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至三十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至五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一至三次会议临时会议材料及相关
公告文件和对发行人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均
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现异常情况。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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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督导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事前审核方式
开展督导工作。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督导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事前审核方式
开展督导工作。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督导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事前审核方式
开展督导工作。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较慢,已督促公
司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按计划实施投资项
目。
2、半年报中限售股变动情况存在披露
不完整问题,已督促公司以后注意定期报告
的细节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表非同意意见的情
形。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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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9 月 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与持续督导、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半年报中限售股变动情 已督促公司以后注意
况存在披露不完整问题 定期报告的细节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已督促公司加强投资
较慢 项目管理,按计划实施投资
项目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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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无
1. 公司股东、董事长王本善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承诺期限届满后,上
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是 无
2. 公司股东五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认购的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2)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起
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市场情况,将增持不低于 214,000 股,同时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
是 无
3.控股股东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六个月内不
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集中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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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曲洪东 胡连生
2017 年 4 月 5 日
保荐机构公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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