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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4-0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日发精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连生                      联系电话:18611644762


保荐代表人姓名:曲洪东                      联系电话:139174152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保荐代表人对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2016 年度第一、二、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至三十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至五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一至三次会议临时会议材料及相关
                                             公告文件和对发行人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均
                                             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现异常情况。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1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督导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事前审核方式
                                            开展督导工作。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督导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事前审核方式
                                            开展督导工作。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督导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
                                                公司将上述相关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
                                            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以事前审核方式
                                            开展督导工作。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较慢,已督促公
                                            司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按计划实施投资项
                                            目。
                                                2、半年报中限售股变动情况存在披露
                                            不完整问题,已督促公司以后注意定期报告
                                            的细节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表非同意意见的情
                                            形。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2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9 月 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与持续督导、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半年报中限售股变动情              已督促公司以后注意
                                况存在披露不完整问题                定期报告的细节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已督促公司加强投资
                                较慢                                项目管理,按计划实施投资
                                                                    项目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无
1. 公司股东、董事长王本善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承诺期限届满后,上

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是                无
2. 公司股东五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认购的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2)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起

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市场情况,将增持不低于 214,000 股,同时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

                                                      是                无
3.控股股东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六个月内不

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集中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曲洪东                胡连生




                                                2017 年 4 月 5 日




                                  保荐机构公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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