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3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0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
通知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
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
董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本善先生、王吉先生、陆平山先生及杨宇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及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经
审议,同意聘请具有相关资格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
和法律顾问,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专业服务。
同时,为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与中
介机构磋商、签订、呈报、执行相关的聘请合同(委托协议或业务约定书)并处
理与聘请中介机构相关的一切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