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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8-01-27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即将审议的关于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任审计机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多年的外
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
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标的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审计机构,并将《关于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收购日发纺机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收购日发纺机厂房和土地符合公司的运营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对六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
见)




全体独立董事:




    仝允桓                    汤立民                                  潘自强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