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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2-23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1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

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议案》,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

年2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

自停牌首日起累积不超过6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概述

    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通用航空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日发精机,证券代码:002520)已于2017年11月2

3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12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

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5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

051、2017-05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

017-05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8
-001、2018-00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4、2018-015)。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停牌三个月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

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

投资”)100%股权;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日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吴捷先生及吴良定先生家族。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捷航投资100%股权;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重组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交

易各方正式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重组

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相关文件。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手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初步磋商沟通,并与交易对手日发

集团、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就本次交易签署了框架协议(详见公告编号2018-0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

商、确定和完善,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协议。

    4、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资格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作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及审计机构。目前,

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5、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目前的初步方案,本次交易预计涉及的有权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

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

    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手签署了框架协议。同时,公司在停牌

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开展
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中

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时间较长,此外,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

行沟通和协商,论证重组方案,公司与交易各方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

定时间。

    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

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

续停牌。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

公司将积极督促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编制符

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它申报材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公

司及交易对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

的内外部决策程序,争取不晚于2018年5月23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停牌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

拟继续推进,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延期复牌。

    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